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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对账应用操作问题
来源: | 作者:huyonyou | 发布时间: 2016-12-27 | 320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软件版本: NC6.3
数据库版本: oracle10g
问题属性: A应用操作
适用产品: A1财务会计
软件模块: 集团对账
问题现象: 请教集团老师一个问题:现在好孩子项目客户提出想用协同,目前该项目的情况是:502的产品,账套中有80家公司,内部公司间关联交易很多(应收应付、内部销售及购买等)。现想咨询一下集团老师,针对此项目是采用公有协同还是协同凭证来做啊?权衡一下利弊,哪一个方案会更好一点呢?麻烦集团老师给予指点。(前期设置工作量方面不是什么大问题,关键是采用协同以后,在日常业务处理中不要因为产品的局限带来很多麻烦就行。)
问题原因: 公有协同和协同凭证比较
解决方案: 前期设置:公有协同只需设置科目对应关系,不用设置凭证模板,而且设置以后对所有单位都生效,不用一家单位一家单位的设置。协同凭证:需要一家单位一家单位的设置,而且需要设置凭证模板。 应用:公有协同一旦设置就对所有单位起作用,如果存在部分单位不协同的情况,就不能使用,这样这些单位不发送协同就无法结账。而且公有协同一旦启用,就默认从系统启用日期开始使用,查询时可以查到设置公有协同之前的凭证,同样如果不发送,不确认无法结账,比较麻烦。协同凭证没有这个问题。如果不考虑前期设置的工作量的话,建议使用协同凭证。55以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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